新疆森田物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

审批
新疆-昌吉回族自治州-阜康市
发布时间: 2024年05月17日
项目详情
标题:****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
2024-05-17

****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

按照《中华人民**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》(DB65/T4321-2020)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法律、法规及有关规定,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收集调查,了解项目运营后公众的反应。****管理部门是否有关于本项目的投诉等。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,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,接受社会监督。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。

我公司于2024年4月委托****承担“****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,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,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,现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》(DB65/T4321-2020)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的相关要求,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公示,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,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。公示内容如下:

一、建设基本情况

(1)项目名称:****环境影响后评价

(2)建设单位:****

(3)建设地点:****市产业园阜东一区****内,厂址中心点地理坐标:E88゜10′41.392″,N44゜8′21.256″。

建设内容:******公司于2014年8月7日取得******保护厅出具的《关于******公司年产5万吨硫酸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》(新环函[2014]955号)、《关于******公司年产2.5万吨硫酸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》(新环函[2014]956号)。已建设年产5万吨硫酸镁、2.5万吨硫酸钾、3万吨盐酸生产建设项目。2021年******公司由****拍卖所得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****

单位地址:****市产业园阜东一区****

联系人:夏工

联系电话:133****9595
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
环评单位名称:****

单位地址:****市**区青年路17号1栋15层B单元1509

联系人:张勇

联系电话:139****2600

邮箱:****@qq.com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"https://www.****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****1024_665329.html">https://www.****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****1024_665329.html
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、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书面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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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17日

温馨提示
1.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、环保局、规划局、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,属于前期项目。
2.根据该项目的描述,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,避免错过。
3.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,也可继续跟踪,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