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概况
(略)车辆维修保养定点单位采购项目(第二次)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(略)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2024年05月27日 14点30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(略)
项目名称:(略)车辆维修保养定点单位采购项目(第二次)
采购方式:(略)
预算金额:(略)
最高限价(如有):(略)
采购需求:
详见公告附件
合同履行期限:(略)
本项目( 不接受 )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,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、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、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。以下简称供应商。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。(一)一般资质条件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注:根据丹阳市财政局文件丹财【(略),一般资质条件中2、3、4、5条可用资格承诺函代替,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: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板块中第四部分,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用。(二)特定资格条件: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(提供有效期内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或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,复印件加盖公章)
三、(略)
时间:(略)至 (略)每天上午8:00至14:00,下午12:00至21:00。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点:(略)
方式:提交招标(采购)文件发放登记表至(略)获取
售价:(略)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截止时间:(略)14点3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(略)4楼会议室((略))
五、开启
时间:(略)14点3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(略)4楼会议室((略))
六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请下载公告附件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(略)
地址:(略)
联系方式:(略)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(略)
地 址: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1幢509、510、511室/丹阳市华南小村里路26号
联系方式:(略)
3.项目(略)
项目联系人:(略)
电 话: (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