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将军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4年05月13日
摘要信息
中标单位
中标金额
中标单位联系人
招标单位
招标编号
招标估价
招标联系人
代理单位
代理单位联系人
关键信息
招标详情
相关单位:
***********公司企业信息
***********公司企业信息
一、合同编号:****-1
二、合同名称:将军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
三、项目编号:****
四、项目名称:将军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
五、合同主体

采购人(甲方):****

地址:**省**市**县将军镇将军街161号

联系方式:139****2071

供应商(乙方):****

地址:**县将军乡杨场村10组9-103号

联系方式:133****4597

六、合同主要信息

主要标的:

序号 名称 数量(单位) 单价(元) 总价(元) 规格型号/服务要求
1 将军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(项) ¥820,000.00 ¥820,000.00 (1)投标人负责将军镇辖区内洪三路、安置小区、三宝场镇、三歇路(将军段)生活垃圾的分类清运,每天进行清运,上午7:00至下午18:00前必须清运完毕,确保垃圾桶内干净整洁。垃圾桶(池)原则上不能满桶和漫池。 (2)投标人用车辆每天对全镇所有垃圾进行封闭****处理场,严禁沿线抛洒滴漏。清运时对散落的垃圾必须进行清扫,垃圾桶周边2米范围内不能见散落垃圾。 (3)在重点时段,****政府安排对重点部位清理到位。 (4)垃圾桶如因装载清运被损毁,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修复。 (5)垃圾压缩车不少于2辆(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;若为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覆盖项目服务期内的合法有效《车辆租赁合同》)、不少于驾驶员2名(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驾驶证)、不少于装卸人员2名、燃油费,机械维修费、劳保用品购置等相关费用一律由投标人自行负责。 (6)所聘用的劳务人员由投标人管理,一切用工保险包含在年度承包费中,由投标人负责购买。 (7)垃圾清扫、清运中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。

合同金额: 820,000.00元,大写(人民币):捌拾贰万元整

履约期限:2024年05月11日至2025年04月30日

履约地点:/

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
七、合同签订日期

2024年05月11日

八、合同公告日期

2024年05月13日
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

合同附件:

1(1).pdf

****

2024年05月13日

附件(1)
招标进度跟踪
2024-05-13
合同公告
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将军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
当前信息
招标项目商机
暂无推荐数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