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改造工程-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

发布时间: 2024年05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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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编号HBTZ-GDDG-24003

采购人(略)的2023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改造工程-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(采购编号:GD-Z-WZ-24-4028采购代理编号:HBTZ-GDDG-24003)进行单一来源采购,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:

1.采购项目概况:

1.1采购规模:本项目总预算约为17.956万元人民币(不含税)。

1.2交货期:自采购人下发订单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到货。

1.3安装调测期限:(略)

1.4保修期限:(略)

1.5安装地点为:(略)

1.6服务内容:本次采购2023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改造工程-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。改造工程需要的硬件及服务如下:语音交换机一套(包含(略)接入license60套),及相关安(略)

2.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: (略)

3.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:

3.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:根据物资〔2022〕3号《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(v1.0)》的通知文件第四条(六)涉及资源环境限制、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/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,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。其中,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、文件或协议/合同等方式明确,联合建设/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/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/协议/合同等,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。

3.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:涉及资源环境限制、政企客户要求或(略)商采购。

4.发布(略)

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((略)cn)发布,其他媒体转载无效。

5.公示期限

自(略)至2024年5月9日止。任何供应商、单位或个人对采购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,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逾期不再受理。

6.联系方式

(一)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

(1)采购人联系邮箱:(略)

(2)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:聂园、张喆、吕子涛、胡佳德、胡师达、王立明、谢晓琳、甄文彬

电话:(略)

邮箱:(略)

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需求公示有异议的,应当在需求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/采购代理机构提出。

(二)提出异议的要求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:

(1)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。

(2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,具体(略):

1)异议事项应真实、具体,且不是主(略)

2)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;

3)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;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,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(略)

4)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,且应配合查证;

5)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。

(3)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,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。

(4)采购人/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、不充分,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,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/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。

(5)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,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:

1)异议提出不(略)。

2)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(6)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,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。

采购人 :(略)

采购代理机构:(略)

日期:(略)


招标进度跟踪
2024-05-06
中标通知
2023年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中继改造工程-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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